[出租] 密山市密山镇新鲜村经济合作社食品复合粉加工设备5年使用权出租
风险提示 |
1.转出标的的合法性以及真实性由转出方负责,此次交易过程中存在相关交易风险及法律纠纷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并解决。 2.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并不对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对任何因直接或间接使用本网站内容而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有关内容不准确、不完整而导致的损失,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部分转让标的可能涉及多次产权变更登记,多次产权变更登记所涉及的税费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4.部分转让标的可能存在无法过户的情况,请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去有关部门了解情况后在进行报名。 |
联系人 | 金成昊 | 联系电话 | 1379644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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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金成昊 | 法人电话 | |
支付方式 | 线上支付 |
名称 | 新鲜村食品复合粉加工设备 | 评估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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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面积 | 1 | 单位 | 个 |
备注 | 包括:时处理205吨玉米、提胚线设备、真空冻干机、气泡清洗设施、漂烫锅、冷库机组、厂房、电力设施,标的现状以实际情况为主 |
标的类型 | 其他 | 是否属再次转出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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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格 | 975000 元(总价) | 交易价款/付款方式 | 分期付款 |
分期信息 | 出租期限5年,每年一付,每年付款195000元,交到村上。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 2.出租到期后,要求保持标的无损坏,保持原样 3.签订合同后,成交方须向出租方缴纳质保金6万元,待合同到期后,出租方验收合格方可退回给成交方。 4.具体租赁合同见附件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社会,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意向承租方在缴纳竞价保证金前需对出租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出租标的物。意向承租方缴纳竞价保证金,即表明对出租标的全部现状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承租方全部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出租标的可能与实际有误差,仅供参考,标的以实际情况为准;如确有误差,成交价款和服务费不作调整。 平台显示的合同为示范文本仅供参考,具体合同以与转出方签订为准。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交易保证金(元) | 195000 |
服务费 | 成交价格*2% | 挂牌公告期 (工作日) | 10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 满足摘牌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竞价方式 | 正向竞价 |
阶梯价 | 2000 | ||
报名起始时间 | 2023-12-19 09: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01-02 16:00:00 |
竞价起始时间 | 2023-12-19 09:00:00 | 竞价截止时间 | 2024-01-03 10:00:00 |
备注 | 报名联系方式:0451-87200292。业务监督电话:0451-87200259 一、《黑龙江省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意向承租方在交易过程中发现有下列行为的,农村产权交易机构或农村产权交易管理部门将当事人列入失信名单,并依法依规追究其经济或法律责任。 1、扰乱正常交易秩序,不听劝阻的; 2、项目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支付交易价款的; 3、竞价过程中连续乱出价等不正当行为的; 4、交易中发现有其他违规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报名方式: 注册报名时上传身份证到附件,并在个人中心-我的订单里可以使用微信、支付宝、其他银行app(银联范围)扫码支付保证金,如有限额,则需要办理k宝支付保证金。 请意向方于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和缴纳保证金。 三、须知: 1、竞价时间截止,所有意向承租方均未报价导致本次网络竞价终结的,视为违约,所有意向承租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划归出租方所有(含唯一意向承租方)。 2、交易机构将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出租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提供的出租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出租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出租标的移交的凭据。 3、意向承租方应到标的物现场详细察看标的物的现状和瑕疵情况,务必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对转让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转让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若标的现状与项目公告内容有差异的,以标的现状为准,不得以未勘察为由不履行后续手续,一经成交交易价格不作调整。 4、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承租方全部承担。 5、出租标的可能与实际有误差,仅供参考,标的以实际情况为准;如确有误差,成交价款和服务费不作调整。 6、出租标的成交后,承租方应当按照本公告的约定与转让方签署《租赁合同》,并严格履行《租赁合同》中的条款。 7、承租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交割协议、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或转让方有权视作承租方放弃标的。承租方放弃或视作放弃出租标的的,出租标的可再次出租 8、;如再次出租时的成交价款低于本次成交价款的,出租方保留追诉违约承租方补足差额的权利。 9、本公告全部内容由出租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出租方承担。 平台显示的合同为示范文本仅供参考,具体合同以与出租方签订为准。 | ||
附件下载 | 食品复合粉加工设备合同.doc |